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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党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2 浏览量:

    各院级单位党组织: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64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党员教育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牢记党的性质宗旨,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统领、学以致用、常态长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学习的强大力量,为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而不懈努力。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7日—5月15日

    2.地点:各分党校安排

    三、培训内容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作为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以分党校为主阵地,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党员的义务和权力等。安排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总学时应不少于18学时,本期培训班专题讲座为4次(专题一、二、三、四)。除专题讲座外,重点结合本学期培训总体要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效性强的学员论坛、分组讨论和实践活动等。

    (二)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以思想入党为重点,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分组讨论等方式,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党性修养与时代要求等为重点,加强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等的进一步认识和理解,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坚定理想信念,争取早日从组织和思想上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的学员,原则上在本学期之前应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培训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期发展党员人数的1.2倍。培训总学时为24学时,其中专题讲座为3次(专题六、七、八),其余可安排红色观影、实践参观、分组讨论、学员讲坛等。

    (三)党员教育。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基本形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在运用“学习强国”“蓉城先锋”等党员教育管理载体平台的基础上,用好案例教育、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增强党员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参加1次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为加强学校青年学生党员骨干队伍建设,切实培养一批信念过硬、政治过硬、素质过硬的新时代德才兼备、可堪大用的大学生党员骨干,学校计划依托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员微党校“中心校”开展优秀大学生党员骨干示范培训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专题教育。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党员教育需聚焦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组织相关专题教育。专题教育的组织由各分党校具体负责实施,专题教育形式和内容,由各分党校确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3〕1号)文件要求,党组织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为入党积极分子中的团员青年上1次党课。

    四、工作要求

    (一)丰富方式方法。坚持集中培训,各分党校在学校授课专题的基础上,继续通过组织专家学者作报告、领导干部讲党课、先进事迹宣讲、案例分析、现场观摩、集中观看视频资料等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进行专题教育和集中培训。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学校党委的要求,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和师生特点,确定特色鲜明的活动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要注重社会实践,根据专业特点和优势,开展服务改革发展、服务师生群众、服务社会民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在实践中了解社情国情,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能力素质。

    (二)制定教学计划。各分党校按照培训总体要求和学校党校统一制定的教学计划,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各层次培训班教学计划制定、参训学员选送、授课安排、教学管理、专题教育组织、学员考核等工作。各分党校须通过各专题的工作联络人邀请授课教师,各专题工作联络人按照每位授课教师不少于1次课的原则进行统筹协调。待授课教师确定后,各分党校与授课教师对接上课时间与地点,形成教学计划。各层次培训班教学计划书面和电子版须于4月3日前报学校党校备案。党校培训环节中,学员讲坛、优秀党员事迹宣讲、分组讨论、红色观影、主题党日和社会实践等活动须列出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

    (三)加强管理考核。入党积极分子考核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核试卷由各分党校自行命题,试题由各分党委(总支)书记审核把关,报学校党校备案。考核结束后,及时将积极分子结业名单报学校党校备案,领取结业相关资料。发展对象的考核由各分党校结合学员培训日常表现、理论考试、面谈考核等方式进行,并及时将考核合格的发展对象名册报党校备案。党员教育的考核按照成都市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培训结束后需提交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党校开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四)保障教育培训经费。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党校专题教学备课工作,各专题负责人要及时组织授课教师开展专题备课等工作。切实保障专题授课的备课经费,学校党校教师专题授课费在学校组织工作经费中列支;各分党校开展的党员教育培训活动按照规定也可在党建经费和党费中列支。

    校内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本科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培训工作将纳入到2024年各二级单位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作为分党校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加大案例教学力度,推动案例库建设,凝练特色亮点,做好宣传报道等各项工作,优秀案例及宣传报道及时报学校党校。

    联系人:孙茜、郭小照 联系电话:028-84616779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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