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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2018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8-05-15 浏览量: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同学:

    你好!

    首先,祝贺你圆满结束了自己的大学生活,即将奔赴新的学习、工作岗位,开启一段新的人生航程!作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希望你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发扬“自爱、自修、自尊、自强”的校训精神,不断学习、积极进取,充分展现新时期共产党员的风采,努力成为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才。同时也希望你在毕业离校期间,站好最后一班岗,做文明离校的模范。

    根据规定,在你毕业离校时,还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为方便你及时正确办理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事宜,我们特此提醒你,认真了解以下要求和内容: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隶属关系的凭证,是党员政治身份的重要证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

    二、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一)基本要求:原则上毕业生党员都要在离校之前将党组织关系转出。

    (二)转移的办法和流程

    1、明确组织关系转移去向

    ①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②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③校内升学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仍在原学院学习的,不需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由原党组织负责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调整至相应的党支部;在本校读研、校内工作或专升本到其它学院学习的党员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接转。

    ④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党员,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院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要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超过2年的,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因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提出申请,经党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2、确定接收单位和接转单位。

    ①省外毕业生党员须询问清楚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的党组织隶属关系、接收单位和接转单位的准确名称;并与对方党组织核对该党组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准确名称注:须具体到党支部,若党支部无系统账号,可询问上一级党委(或总支)信息系统内的准确名称

    ②省内毕业生党员须与对方党组织核对该党组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准确名称。注:须具体到党支部,若党支部无系统账号,可询问上一级党委(或总支)信息系统内的准确名称

    3、填写基本信息。本人到学院党组织填写《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字核实,交纳党费。

    4、填制组织关系介绍信。

    ①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党员信息认真审核后,统一填制《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除纸质介绍信外,还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同时进行转接。

    ②省内毕业生党员配合做好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工作。(完)

    5、领取介绍信。党员(省外)本人到学院领取《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核对无误后签字领出。如需代领,请委托人带上党员本人书写的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办理。

    6、到相关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领取介绍信后,请务必在有效期内(90天)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在办理转入过程中,如直接转移到接收单位的,请直接到单位党组织办理;要通过接转单位转接的,请先到接转单位换介绍信,然后再按要求转入接收单位。

    7、回执。最终接收单位接收组织关系后,党员应及时将最后一份介绍信回执联签章邮寄或传真至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方才完成接转手续。中间环节接转的介绍信无需回执。
        三、注意事项

    (一)如介绍信填写有误或因接收单位发生变化,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退回后重新转接;省外同时需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本人应持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到党委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不可遗失。

    (二)欲将组织关系挂靠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需先确认您的人事档案和户籍是否转至该中心,如档案和户籍未转入,相关人才交流中心将不予办理。

    (三)党员组织关系不同于党员档案,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党员档案在学生党员毕业时装入人事档案袋中,随人事档案一起从档案馆转递;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唯一凭证,需要每一位党员在毕业时按照有关要求由本人亲自办理。

    (四)要经常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请注意: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希望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及时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不当“口袋”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期交纳党费。预备党员应及时将党员材料从人事档案中转入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转正时间,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待转正完善后再归入人事档案。

    在办理过程中如有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所在学院党组织联系,也可致电学校党委组织部028-84616835咨询,我们将尽力为你提供帮助。全国统一咨询电话12371。

    衷心地祝福你一路顺风!

     

    附件:相关知识.doc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15日

    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行政保障中心B区3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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