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总支):
2018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确保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指导工作
各分党委(总支)要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前通过毕业生党员专题会,集中开展毕业生党员教育与指导。
(一)加强教育
各分党委(总支)应加强教育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鼓励他们在新的学习、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二)指导毕业生党员了解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要求和办法
各分党委(总支)应细心指导毕业生党员,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了解党的组织生活纪律、熟悉党内有关规定和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求等,自觉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防止毕业生党员离校后,成为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口袋党员”、“失联党员”。
二、明确要求,准确理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要求和办法
(一)基本要求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组织关系原则上都要转出。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8年6月。
(二)转移办法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校内升学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仍在原学院学习的,不需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由原党组织负责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调整至相应的党支部;在本校读研、校内工作或专升本到其它学院学习的党员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接转。
4.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党员,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院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要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超过2年的,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因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提出申请,经党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三、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办理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时,各分党委(总支)应指派责任心强,熟悉工作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基本流程如下:
(一)召开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会
各分党委(总支)对毕业生党员进行专题教育与指导,同时发放统一印制的《致2018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指导其填写相关信息,明确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相关事宜。
(二)登记信息
毕业生党员主动咨询相关单位,了解清楚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接收单位和接转单位的准确名称。填写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2、3、4),毕业生党员必须签字确认。各分党委(总支)负责人对党员人数、登记信息认真核实,确定无误后,请于5月23日—6月8日将相关表格(附件2、3、4)电子版发送至cdzzb@cdu.edu.cn,由党委组织部进行审定。
(三)领取介绍信
党委组织部审定后,统一填制介绍信,请各分党委(总支)于6月10日—29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办理转移,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填制好的介绍信。
(四)发放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时,到基层党组织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发放介绍信时,务必做好领取登记(附件5)。
(五)资料备案与归档。
请各分党委(总支)于9月30日前,将已签字核实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的相关表格(附件2、3、4、5)和收到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递交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备案归档(党员介绍信回执联原则上需在90天之内返回)。
四、深入细致,及时做好材料归档、交接和信息库建设工作
(一)入党材料归档工作
各分党委(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积极分子入党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见附件6)完整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归档时间由学校档案馆统筹安排,原则上与各学院其他档案归档时间一致。注意及时完善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情况记载与归档,以便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党员本人应完善《党员证》内容,各分党委(总支)认真核实后签字盖章,如有遗失于毕业前向党组织申请补办。
(二)交接转递工作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担任学生党建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也应及时做好工作资料交接。
(三)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
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各分党委(总支)要继续联系督促毕业生党员,配合做好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组织关系转 接的相关工作,并及时更新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相关信息,确保党内有关统计工作能及时准确完成。
附件:
1. 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日程安排表.doc
2.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xls
3. 2018年校内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xls
4. 2018年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院登记表 .xls
5. 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登记表.xls
6. 党员(预备党员)材料目录.doc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15日